人社廳發〔2017〕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近一時期,部分招聘網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規發布虛假招聘信息,造成部分求職者上當受騙,嚴重損害了求職者合法權益。為進一步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強對招聘活動特別是互聯網招聘活動的監管,為廣大勞動者創造公平、有序的就業環境,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現就加強招聘信息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
各地要進一步健全人力資源市場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招聘信息服務,規范招聘行為。要建立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信息發布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其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要建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將招聘信息服務情況納入報告內容向社會公示。要進一步完善招聘信息服務標準,加強招聘信息管理,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更加規范的招聘服務。要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增強行業自律。
二、強化招聘各方責任
各地要加強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特別是互聯網招聘平臺招聘行為的管理,強化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和招聘服務提供者的信息審查責任。用人單位發布招聘信息應真實有效,不得設置性別、民族等歧視性內容,不得發布虛假招聘廣告,不得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特別是互聯網招聘平臺應當依法履行信息發布審核義務,加強對招聘單位的資質認證和信息發布人員的實名認證,規范信息發布流程,防止虛假信息的發布;要建立服務情況跟蹤檢查機制,了解服務進展,跟蹤用人單位招聘進度和勞動者求職應聘情況;要建立意見投訴和結果反饋機制,對求職者和用人單位在求職招聘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求職者和用人單位;要加強對求職者和用人單位信息的保護,防止因信息泄露使求職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三、嚴厲打擊信息發布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人力資源市場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對互聯網招聘平臺實施集中整治,嚴厲打擊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以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職業介紹過程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用人單位發布虛假招聘廣告、以招聘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要依法責令改正并可處罰款。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要依法予以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對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的,要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要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對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押金財物的,要責令限期退還并依法給予處罰。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互聯網招聘平臺違反法律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對求職者的教育引導
各地要加強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就業政策的宣傳解讀,幫助勞動者增強法律意識,知曉獲取幫助、維護權益的方式和渠道。要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創建活動,定期發布誠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名單,引導求職者和用人單位到合法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求職招聘。要加強對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的職業指導,編制求職指南等材料,幫助他們了解正確的求職就業方法和途徑。要多渠道發布招聘欺詐典型案例和有關求職陷阱的專門提示,幫助勞動者提高警惕,增強防范識別能力和自身權益保護意識。
五、鼓勵社會參與監督
各地要充分利用舉報電話、互聯網、新媒體等手段,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勞動者、用人單位、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人力資源市場監督,多種途徑獲取違法違規行為線索。要建立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及時查處人力資源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對有多次投訴或不良評價的監管對象實施預警等。建立輿情監督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做好處理預案。
各地要高度重視招聘信息管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可根據工作實際,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責任要求,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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