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我區教育現代化建設,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公開招聘新教師8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按需招聘的原則。按照學校事業發展和教師需求,確定招聘學科崗位及人數。
(二)凡進必考的原則。報考我區公辦學校教師職位,必須參加我區統一組織的教師招聘考試。
(三)擇優聘用的原則。按照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排名,依次擇優錄取。
(四)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本次考試招錄工作的過程和結果均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聘名額、職位及安排
(一)招聘名額:招聘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共88名。
(二)招聘職位及安排:招聘職位及安排詳見附件1。
招聘職位安排按考生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選擇學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由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先行選擇學校,考試總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采取抽簽方式決定考生選擇學校的先后順序。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須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七)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范圍及對象
招聘范圍及對象詳見附件1。
五、報名時間、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2年1月5日-7日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報考者請在2022年1月5日9∶00至2022年1月7日18∶00期間自行登錄“汕頭市金平區2021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名截止后不再接收報考申請。
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sydwzl.com/gdstjpjszp2021/
報名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崗位條件及相關要求,對填報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能否通過報名初審,報名結束3天后報考人員可以在報名系統中查看反饋,不另行通知。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筆試準考證:報名結束后由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具體時間屆時在金平區人民政府網公告。準考證與本人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造成無法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四)符合政策性加分情況: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本次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向金平區教育局人事股提交《2021年汕頭市金平區公開招聘新教師獎(加)分申請表》(附件2)和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材料則視為放棄加分。
六、考試
考試工作規范按照《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執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為120分鐘。
4.筆試內容
筆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教師法等基本知識。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有關知識和能力。教育法和教師法,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律規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義務等以及對法律規定教師的權利、義務和有關教師管理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筆試試卷分a卷、b卷,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報考語文、數學、英語、地理、物理崗位的考生使用a卷,報考美術、音樂、體育、信息技術、學前教育崗位的考生使用b卷。
筆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5.筆試結果公布
筆試成績在金平區人民政府網公布,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進行查詢,報考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金平區教育局人事股申請查分。每個報考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應試者的教學基本功和基本素質。
1.面試對象的確定:考生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對象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確定。面試人數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2x(1≤x≤3);(2)y=1.5x+1(3<x≤10);(3)y=1.2x+5(x>10)。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面試人數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根據進入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數確定面試人數。進入面試人員請留意金平區人民政府網有關通知。
2.面試資格審核:具體時間、地點以金平區人民政府網通知為準。進入面試人員須進行資格審核。所有進入面試人選在規定時間內須提供以下材料:
(1)《汕頭市金平區2021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在報名系統中登錄雙面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中簽名);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頁);
(5)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須出具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7)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審核的,須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所有證件原件審核后現場返還。
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可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審核合格的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5年服務期職責的承諾。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具體時間等事項另行通知。沒有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4.面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試者的教學基本功和基本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試采取說課和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
說課由考生根據指定內容在沒有任何參考資料的情況下獨立說課。回答問題環節由評委組長根據說課內容和當前教育教學動態等向考生提出問題。通過面試,考查考生的儀表儀態、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普通話情況、專業知識及運用教育學、心理學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的說課和回答問題兩部分總共15分鐘(其中說課10分鐘,問答5分鐘)。
5.面試紀律:考生不得帶通訊工具、教學資料、參考資料及教具教輔材料進入考場;評委以考生抽簽序號登記面試成績,一律不得詢問考生姓名及相關情況;考生進入試室說課時,不得自報姓名及相關情況,不得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
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優先聘用;其他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如筆試成績再相同則抽簽決定人選)。因考生體檢不合格出現的職位空缺,可在報考相應學科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根據《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 號),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組織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辦法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經查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2.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3.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在考察合格的考生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名單在金平區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可在報考相應學科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聘用和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被聘用為我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按有關政策辦理聘用手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金平區有關規定執行。逾期不簽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及調整計劃。
(二)被聘用為我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在聘用學校服務滿五年后方可申請調動。
(三)經公開招考錄用的新教師,符合《關于印發〈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發〔2020〕1號)、《關于印發〈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補助發放辦法〉的通知》(汕組通〔2020〕37號)、《關于我區加快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汕金委〔2020〕4號)、《金平區人才公寓入住管理暫行辦法》(汕金人才發〔2020〕2號)條件的,享受相應薪酬待遇、住房補助、生活補貼、公寓入住、租房補貼、配偶安置、子女入學及培養管理政策,同時享受廣東省有關人才政策。在汕頭市內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省直駐汕單位之間流動的,不屬補助范圍。
十、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不予聘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的防疫要求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243號)執行。
十一、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金平區教育局 0754-86727988、88625359
金平區人社局 0754-88329275
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djinping.gov.cn/